按照省河長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水利廳《關于開展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擬推薦應縣水利局參加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評選,根據有關規定,現予以公示,征求干部、群眾和單位的意見。
公示期間,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縣河長制辦公室如實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須提供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應公示對象的情況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誹謗和誣告。
公示時間: 2023年1月29日-2月5日
聯系電話: 0349-5021527
地址: 應縣金城鎮新建西路97號
應縣河長制辦公室
2023年1月29日